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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报废了违章怎么办

发布时间:2023-06-07 14:47:00


  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,会被强制报废。车辆一旦报废,是不能上路行驶的,如果上路的,属于交通违章,会受到交通处罚。那么,车报废了违章怎么办呢?今天,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《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

 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车辆报废流程:

  第一、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

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,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》,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。

  第二、报废受理手续

  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,申请注销登记的,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、凭证,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,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:;因质量问题退车的:

 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;机动车灭失的

  第三、申请注销登记

 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,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。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

  第四、领取相关凭证

 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,到本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明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,领取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和其他相关凭证。

  第五、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

 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做废。

  1、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;

  2、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,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的;

  3、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;

  4、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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